交巡警对近期两起交通事故驾驶人进行严厉处罚

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,交管局对近期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。
    2010年5月1日18时许,王远福(男,汉族,1969年9月18日出生,身份证:510222196909184216,住址: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沿 江村石坪组生基咀21号附2号)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红色载货三轮摩托车搭乘周XX等九人从南岸区广阳镇沿江村往广阳镇政府方向行驶,行驶至沿 江村沿明桥处时,该车驶向道路右侧翻于沿明桥下,造成周XX等九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    目前,王远福已被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行政拘留。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交巡警表示:如经调查,王远福涉嫌交通肇事,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    2010年5月3日8时50分许,重庆市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驾驶员赵静(男,28岁)驾驶渝A24638号大客车载客7人,由红旗河沟往人和方向行驶,当车 行至渝北区210国道五洲大酒店门口时,该车越过道路中间隔离带,与对面相向行驶的渝BT3382、渝AT8235号出租车相撞后向右侧翻,造成渝 BT3382驾驶员鄢宏祥当场死亡,渝A24638号客车内3名乘车人受伤,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    目前,渝北区交巡警支队已将赵静刑事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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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/4/9 11:23:59 |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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