璧山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

2010年5月21日17点,黄某某驾驶星源驾校的渝C63008号自备客车由青杠往璧山县城方向行驶,当行驶到省道108线璧青路牛角湾路段时,与相对 方向由刘某驾驶的渝CAL326号小型越野车相撞,造成越野车驾驶人刘某和车内乘客陈某、黄某三人当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。接到报警后,璧山县公安局 副局长、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冉丽带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及时抢救伤者,开展事故现场勘察、调查取证工作。
    事故发生后,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李文勇,县委常委、副县长张宇平,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张树金带领政府办、安监、交通、市政、民 政、医疗等单位的人员赶到现场,迅速启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,立即成立由政府牵头,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现场勘查组、调查走访组、秩序维护 组、善后处置组,按照预案要求,迅速展开工作。
    民警在通过大量调查后,对渝C63008号客车驾驶人黄某某予以刑事拘留。依靠县党委政府积极做好死者家属的稳定工作,所有的死者家属情绪稳定,配合事故 处理工作。目前,此次事故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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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/4/9 11:23:59 |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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